【記者陳宣良 / 羅東報導】
國道5號不同路段有不同速限,超速龜速都不行,行駛國5小心挨罰;經常來往台北宜蘭的駕駛朋友應謹慎留意,藉免荷包大失血。
國道5號主要路段速限規定共分為以下3段:
一、 南港至坪林段
(一) 最高速限為時速80公里,如高於最高速限(寬容值10公里)將受違規舉發。
(二) 外側車道最低速限為時速60公里,如低於最低速限將受違規舉發,無寛容值規定。
二、雪山隧道內
(一) 最高速限為時速90公里,如高於最高速限(寛容值10公里)將受違規舉發。
(二) 最低速限為時速70公里,如低於最低速限將受違規舉發,無寛容值規定。
三、頭城至蘇澳段
(一) 最高速限為時速90公里,如高於最高速限(寬容值10公里)將受違規舉發。
(二) 外側車道最低速限為時速60公里,如低於最低速限將受違規舉發,無寛容值規定。
(三)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於內側車道超車完畢後,得以最高速限時速90公里行駛於內側車道,低於時速80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應行駛於外側車道,如占用內側車道將受違規舉發。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1款規定,汽車行駛於高、快速公路時,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或低於規定之最低速限,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3,000~6,000元以下罰鍰。此外,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8條規定,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小型車駕駛人行駛於高、快速公路時,除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外,不得占用內側車道,且高速公路最高速限時速90公里以上路段,低於時速80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如慢速車占用內側車道者,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處新臺幣5,000元~6,000元罰鍰。
宜蘭縣警察局提醒用路人,汽車行駛於高、快速公路時,除應遵守速限規定外,車道之使用亦應依相關規定駕駛。如行駛速度較慢之小型車,應行駛於外側車道,切勿違規占用或以低速行駛於內側車道,以免因此受罰。
宜蘭縣警察局強調,在高速公路最高速限時速90公里以上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時速80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內側車道)超越前車,如違規占用內側車道將受違規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