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東分局長陳信璁: 員警涉詐財案不護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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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宣良.李寶琴/羅東報導】
難以置信,詐騙集團伎倆在羅東警分局真實上演,該分局公正派出所陳姓員警疑假藉職務之便,連續向民眾詐財遭送辦;分局長親自召開記者會自清,表示涉案員警已完成相關調查,全案業已移請宜蘭地檢署偵辦,羅東警分局秉持不護短、不庇縱的決心,明快斷然處置,以淨化警察陣容。
羅東警分局長陳信璁指出,該分局於110年1月間獲悉,陳姓員警疑涉刑事不法案件,經該分局主動調查,並立即報請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陳姓員警在職期間利用職務,不法詐取民眾財物,顯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
陳信璁分局長強調,該員警涉案不法,係由羅東警分局自清火速查辦,且該分局秉持不護短、不庇縱的決心,明快斷然處置,以淨化警察陣容。
(圖:羅東警分局長陳信璁)
警方調查,羅東警分局28歲陳姓員警,利用職務之便,在1月執行護鈔專案時,1名老翁因家裡有裝潢需求,要到銀行提領40萬元,陳護送老翁提款回家,途中向老翁誆稱錢放在家裡不安全,由派出所代為保管較為安全,若有需要再到派出所向他領取,老翁不疑有他,將錢給了陳員。後來老翁要付房子裝潢費,到派出所向陳姓員警將錢返還,陳姓員警竟稱沒收到這筆錢,致使老翁憤而提告,導致此詐騙案東窗事發。
經警方深入調查,竟還查出陳姓員警於去(109)年11月間,還涉嫌詐騙另一名婦女37萬元;陳姓員警於受理該婦女遭詐案件時,向該婦女訛稱將30萬元匯到他戶頭,以加速辦案流程,致婦人誤信為真,而將30萬元匯入陳姓員警帳戶;事後,陳姓員警還杜詞以追捕犯人時撞壞車輛為由,要求婦人再匯7萬元,前後共詐騙婦人37萬元。
(圖:涉案公正派出所陳姓員警)
另據瞭解,涉犯陳姓員警早有債務問題,不但陸續向同事借了不少錢,此次涉犯貪污案遭到分局查辦,全案東窗事發後,羅東警分局上週要求陳姓員警自行離職,就在同一天,亦在公正派出所一起上班的新婚妻子,也在同一天跟陳姓員警辦妥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