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譚杰、趙奇濤/宜蘭報導】
民眾騎乘機車行經宜蘭縣頭城鎮開蘭陸橋,於下橋時忽然駛入來車道,險象環生,差點與對向車輛發生碰撞,後方網友將行車紀錄器PO在網路上,礁溪警方据以開罰。
警方表示,6月23日10時許,有民眾將行車紀錄器影像轉貼發至網路上。影片內容為民眾騎乘普通重型機車行經開蘭陸橋,於下橋時未依規定駛入來車道,差點與對向車輛發生碰撞,畫面險象環生。機車駕駛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3款「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將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警方同時表示,陸橋有限重標誌,違反限重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第2項第3款「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將處新臺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礁溪分局同時呼籲,汽機車行駛於道路須遵循交通法規,安全駕駛~不逆向、不超速、不逼車、不無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