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礁溪溫泉公園官司敗訴~陳鴻禧議員緊盯失職人員【影音新聞】

礁溪溫泉公園官司敗訴~陳鴻禧議員緊盯失職人員【影音新聞】

【記者譚杰、趙奇濤/宜蘭報導】

宜蘭縣議員陳鴻禧今天在縣長總質詢,為縣府委外經營溫泉公園,和業者 打官司敗訴,緊盯縣府要處分失職人員,對政風處答復~「難謂本府人員有具體違常之顯然錯誤或其他不法行為。」非常不滿,在議場上大發雷霆

 

陳鴻禧議員首先問副縣長,礁溪溫泉公園OT案,最高行政法院已經判決,副縣長的看法如何?

副縣長林茂盛表示,強制接管於法無据 ,……。

陳鴻禧說,那就是「濫用行政權」。後續要怎麼處理?

副縣長表示,尊重法院判決結果,去年已和業者 協商,恢復經營,業者 在強制接 期間,受到損害,我們尊重業者 的主張。

 

陳鴻禧議員曾行文要縣府政風處查處~「縣府強制接管礁溪溫泉公園OT案之相關人員行政責任追究、及有無涉及不法」。

政風處答復~查輕車悠遊股份有限公司於105年間違約,私自印製溫泉泡湯券,,已危害本府、縣民及遊客之權益,爰本府依促參法第52、53條及接管辦法第3條規定辦理案強制接管流程,乃因應當時重大情事發生,為確保本府及縣民權益所採之依法行政作為,然仍尊重司法之見解,於不减損縣民及遊客的權益下,尊重審判結果,並於111年10月31日由輕車悠遊股份有限公司重新接管營運案地,依原契約權利義務賽續履約;職是,難謂本府人員有具體違常之顯然錯誤或其他不法行為。

 

陳鴻禧議員相當不滿意,認為政風處形同包庇,那縣府虧損的三千多萬元,是不是找政風處負責? 還拿之前高院法院的判決來搪塞。

 

陳鴻禧 最後要求副縣長,對這一件事副縣長要好好處理,要好好輔導,溫泉節為何沒有把它納入?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第三項也寫著~「國家對於人民興辦之中小型經濟事業,應扶助並保護其生存與發展」。縣府要好好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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