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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羅東.助妳好孕」~有人.生了領不到

「幸福羅東.助妳好孕」~有人.生了領不到

【記者譚杰、趙奇濤/宜蘭報導】

宜蘭縣羅東鎮公所為提高生育率,加碼補助嬰幼兒0-2歲營養補給費,每年3.6萬元,可領取兩年,縣議員陳鴻禧清晨在羅東運東公園散步時,有民眾跟他反映, 該項補助規定要夫妻的戶籍,同時都設在羅東,他的媳婦生了卻領不到,頗不合理;陳鴻禧向縣府社會處詢問,社會處表示是羅東鎮公所自行訂定的。

 

陳鴻禧 議員說,各地人口老化的問題日趨嚴重,大家都在鼓勵生育,宜蘭縣的獎勵方式也是父母親只要有一人戶籍設在宜蘭即可,羅東鎮公所加碼推出「幸福羅東 助妳好孕」新福利政策,0-2歲嬰兒一年可領3萬6千元,可領取兩年,用意很好,也是其他鄉鎮市沒有的,但似乎 不宜限制父母親的戶籍「同時」都要設籍在羅東。

 

陳鴻禧 議員表示,宜蘭縣內的工作機會不好找,有時其中一人必須到其他地方工作,即無法領取該項補助,而實際上生了小孩是事實,而且該措施是~鼓勵生育,我們戶政單位的資料也非常健全,不致於發生移花接木情事,希望鎮公所能研擬修改該辦法, 也才能和其他有關獎勵生育的措施,立場一致。

 

羅東鎮公所對於該項補助的內容如下~

 

羅東鎮0-2歲嬰幼兒營養補給費

作業流程說明

 

業務名稱:   羅東鎮0-2歲嬰幼兒營養補給費

作業部門:   社會課

作業流程:   *補助對象:110年元月1日以後出生,初設戶籍於本鎮之0-2歲嬰幼兒。

 

*申請要件:父與母(申請人)提出申請時須同時連續設籍本鎮達1年以上,

     且申請人及受補助人不得於補助期間遷出本鎮。

 

*補助標準︰以半年為一期,自出生日起算,每期補助新台幣壹萬捌仟元

     整,(若申請人於受補助人初設戶籍後始設籍滿一年,則當期

     不予補助,下期屆滿方符合申請條件)補助至2足歲為止。

 

*申請時效:本補助應於受補助人年齡滿6個月、1歲、1歲半、2歲時起三個

     月內提出申請,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檢附資料:最新戶籍謄本(須詳細記事)、申請人雙方身分證與印章、申請

     人一方或受補助人郵局或羅東鎮農會存摺封面、申請書。

 

詳細辦法請洽羅東鎮公所社會課 03-954510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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