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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大學出租餐廳~傳出糾紛.原業者寄發存證信函

宜蘭大學出租餐廳~傳出糾紛.原業者寄發存證信函

【記者譚杰、趙奇濤/宜蘭報導】

國立宜蘭大學停車場上方的空間,出租供作餐廳使用,最近契約到期,學校重新招標,原承包的廠商玉連食府未得標,認為學校招標有問題,今天發存證信函給學校,要求七天內提供評選計分資料;宜蘭大學表示,本案場地係採公開招租 (公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 ),分兩階段開標,第一次為資格標,第二次為評審標,兩次皆為正式開標,而非業者 (玉連食坊 ) 所述非正式開標。

 

原在宜蘭大學承包餐廳業務的「玉連食坊」表示,「他們取得宜蘭大學餐廳承包投標書,即以目前在學校持續營業經營的型態,做全方位的加強,做了完整的承包規劃,並依學校公告 6月17日開標日前投遞0開標時前往開標!

 

孰料開標當日承辦員口頭告知是資格標, 而非正式開標,有兩家符合資格(另一家米0餐廳 ),而原定開標日(6月17), 米0餐廳投標者並未到場,顯然已事先得到校方內線消息,所以不必到場。

之後,於7月12日接獲  學校通知:

序位第一廠商  米0餐廳

玉蓮餐廳序位第二

 

綜觀整個所謂公開承包過程,很明顯的校方已有內定對象(米0餐廳),開標過程自始至終都是黑箱作業,且依據校方公告的評審評分標準也沒公開,此種內定的不當作為,實難令人心服口服!

 

“米0餐廳”因為經營不善,於2021年停業,轉讓給玉連食坊,之後米0至今一直沒在線上經營餐廳,而於今年5月17日重新申請新的餐廳行號參加此次承包,理論上各種評比均劣於玉蓮食坊餐廳。

今請  學校基於公平、合理的原則,將評比結果公諸俾以公評。

 

   學校若一意孤行,以不符合政府投標採購法,公開透明,公平合法的原則,玉蓮食坊餐廳將採取法律行動,以維護權益,同時彰顯社會的公義」。

 

宜蘭大學說明如下~

「本案場地係採公開招租 (公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 ),分兩階段開標,第一次為資格標,第二次為評審標,兩次皆為正式開標,而非業者 (玉連食坊 ) 所述非正式開標。針對廠商疑問,說明如下:

一.依投標須知第25點規定,「公開開標案件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二人,出席代表應攜帶公司章及負責人章,未到場廠商視同放棄議約及說明權利。」,爰資格合格之廠商是否出席非必要條件,惟如未出席將放棄議約及說明權利。

二.依投標廠商評審須知第三點規定,評審標準詳如下述:

1.營運計畫:(1)經營團隊之相關業務經驗說明。(15分)

(2)營運規劃:營運項目、空間使用規劃、籌辦時程。(15分)

(3)財務規劃:收入分析、成本分析、風險管理。(10分)

(4)人力規劃:人力配置、組織架構。(10分)

2、適合性說明:經營項目為何符合或適合本案場地經營。(10分)

3、經營構想創意或回饋計畫:如教職員生憑證消費打折(提出之內容以與採購標的有關者為限)。(10分)

4、租金報價:四年租金(含稅)(20分)

5、簡報與答詢(10分)

而評審委員則依據受評廠商於各評選項目之差異性,予以評分加總轉換為序位後,彙整合計各廠商之序位,以序位合計值最低廠商為第1名。經委員評審後業者(玉連食坊)排序2,爰未得標。

綜上,本案係公平、公正、公開方式辦理,並無不當或不法之情形。」

玉連食府今天發出的存證信函,內容如下~

「主旨: 蘭大 約 7 2 0 地出租」 ,請查照

說明:

先前已 校餐 業經 裝潢 承包規劃 於本年度 日前

當日僅 資格標, 另一 廳 )

廠商 二, 濟管

 

(一 ) 經查, 於 110 讓給本餐廳 廠商

(二 ) 又米樂 已至多年 體經 乃 5月 17 新的 ,顯為 上沒

(三 ) 苟若本 廳,一間 之餐

的可

關之相關之 委員及 說明 處理 調 ,並 將對外 餐廳 始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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