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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結重大車禍.宜檢察官已完成相驗.肇事司機交保

五結重大車禍.宜檢察官已完成相驗.肇事司機交保

【記者譚杰、趙奇濤/宜蘭報導】 

宜蘭縣五結鄉五結中路3段與三興路口,113年11月23日凌晨2時51分許,由黃姓所駕駛之營業大貨曳引車與自用小客車發生車禍,致自用小客車駕駛與乘客3死2重傷,宜蘭地檢署接獲通報後,立即由檢察官進行相驗,經訊問黃姓被告後,認其涉嫌刑法第276條過失致死、第284條過失致重傷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惟無羈押必要,諭知新臺幣10萬元交保,承辦檢察官並已指揮警方調取相關證據資料,以釐清車禍肇事原因及責任歸屬。

 

宜蘭地檢署秉持司法為民之理念,以期落實溫暖而富有同理心之司法,對於轄區發生之重大案件,均即報即驗,就致死案件並同時通報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宜蘭分會,分會人員除安撫家屬情緒陪伴給予情緒支持外,並主動提供相關權益資訊簡介及諮詢協助等,讓被害人家屬安心處理事務,並就後續訴訟程序給予協助,俾維護犯罪被害人家屬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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