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譚杰、趙奇濤/宜蘭報導】
宜蘭縣長林姿妙渉案經一審判決應執行12年6 月,己被停職,由副縣長林茂盛代理縣長,代理縣長元旦及2日這兩天都和縣府主管會談,据了解,對被判刑且有當主管的官員,傳將調整職務,
据悉,由於這些官員都會上訴,而且在議會中要被質詢,調非主管職務,即可避免尷尬的場面,也可以安心處理上訴官司。
林姿妙渉圖利等案,共有15名被告,縣府被起訴的官員有7位,只有現任交通處長黃志良無罪,而6位被判刑的縣府官員,据悉,財稅局長盧天龍傳調參議,參議呂莉莉可能接任財稅局長;勞工處長康立和傳將調參議,參議劉富美可能接任勞工處長;祕書兼農業處副處長吳東原,可能回任祕書;前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在偵辦期間即已調整為祕書,原則上不動;另建設處都市計劃科長龍非池、和建築管理科長林志揚,可能調整為非主管職務,建設處專業人才甚多,再由建設處自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