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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遭濫倒廢棄物~地檢署動員百餘人緝獲

宜蘭縣遭濫倒廢棄物~地檢署動員百餘人緝獲

【記者李寶琴、譚杰、趙奇濤/宜蘭報導】 

宜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周懿君、檢察官葉怡材指揮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保七總隊、法務部調查局宜蘭縣調查站與宜蘭縣環保局、新北市環保局共同組成專案小組共100餘人,於113年12月30日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前往宜蘭縣礁溪鄉、員山鄉及冬山鄉等4處遭傾倒事業廢棄物之土地及新北市板橋區與蘆洲區兩處廢棄物暫存場等22處,執行搜索,並傳喚環保犯罪集團首腦洪嫌與王嫌及載運廢棄物車輛駕駛及車行負責人等共25人,現場另查扣非法載運廢棄物車輛及挖土機等機具10輛,經搜扣相關單據核算推估不法利得約達新臺幣3千餘萬元。

    

宜蘭縣環保局與新北市環保局於113年11月上旬發覺宜蘭縣境內多筆土地遭不法集團棄置律師事務所、酒吧等營業處所裝潢廢棄物,經出動空拍機、紅外線監視器、清運器材GPS定位及智慧圍籬等長期蒐證,發覺並非偶發、個案之傾倒廢棄物行為,懷疑背後有不法廢清集團利用化整為零手段載運事業廢棄物至宜蘭縣內礁溪、員山等空地棄置,遂由宜蘭縣環保局、新北市環保局及保七總隊報請指揮。 

   

經宜蘭地檢署檢察官啟動團隊辦案模式,指揮宜蘭縣刑大與宜蘭縣調查站動員多名人力,由 7位檢察官協同複訊後,認洪姓被告、王姓被告等 2 人均涉犯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 46 條第3款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提供土地回填、堆置廢棄物及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4款未依同法第41條第1項規定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文件,而從事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罪等罪嫌,且有串供、滅證及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另23名被告分別交保新臺幣(下同)1 萬元至 10 萬元不等金額。

    

專案小組發現不肖業者為貪取暴利,不法承攬雙北及桃園地區各營業處所之裝潢拆除清理業務恣意傾倒,不但造成環境污染,破壞環境品質,亦觸犯廢棄物清理法等刑責。為守護家園,地檢署將持續與追查環保犯罪,守護民眾權益與健康,並呼籲相關業者應恪遵環保法規,勿心存僥倖而觸犯法網。

 圖片/宜蘭地檢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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