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譚杰、趙奇濤/宜蘭報導】
由交通部觀光署公布「113年地方政府旅宿業管理輔導績效考核」,前述考核係針對地方政府轄內合非法旅宿業進行輔導管理績效考核,宜蘭縣於113年度榮獲「特優」肯定,為全國各縣市擁有超過千家以上旅宿業者之縣市中,唯一榮獲「特優」縣市。
這項考核業務,觀光署每年持續辦理,並因應當年度旅宿市場與環境之變化及推動法令,因時制宜滾動式精進修正每年評比項目。因應各縣市需管理之旅宿業者數量,共分3組進行考核,為「400家以下縣市」、「超過400家至1,000家縣市」及「1,001家以上縣市」,其中「1,001家以上縣市」除宜蘭縣外,另包含南投縣、屏東縣、臺東縣、花蓮縣、澎湖縣,而因宜蘭以觀光立縣,長期以來旅宿業者數量遠遠超過其他縣市,這亦是宜蘭縣在執行這項管理、輔導及稽查的業務中最大的難題。
惟縣府為維護旅客權益,近年全面調整執行方向,並已訂定「旅宿業管理策進計畫」,基本上以保障合法業者、打擊非法旅宿為原則,並在每週固定聯合稽查之外,採取網路稽查科技執法及合法旅宿自主管理等手段,逐年增加稽查比例,終於113年贏得「特優」的肯定,此份榮耀實屬得之不易。
依交通部觀光署113年1至12月統計資料顯示,縣府需管理、輔導及稽查合非法旅宿業者高達2,595家(其中合法旅宿業者2,390家,及觀光署列管在案的非法旅宿業者205家),為全國最高,比起第2高的花蓮縣1,942家還高出653家,榮獲「特優」係長期公私協力共同努力的成果。
林茂盛代理縣長表示,「113年地方政府旅宿業管理輔導績效考核」,是宜蘭縣第一次榮獲「特優」的好成績,非常感謝交通部觀光署及專家學者們對縣府團隊努力的肯定,宜蘭縣擁有全國最多的旅宿業者,縣府也積極落實合非法業者管理、稽查及輔導,此次好成績是縣府團隊共同努力的成果,這份殊榮歸功於所有縣府同仁及宜蘭縣民,未來縣府團隊也會秉持初衷持續努力,一起為旅客住宿權益把關,以提供最優質的旅遊品質。
113年度各地方政府旅宿業管理績效考核等次如下:
特優:桃園市、連江縣、嘉義市、高雄市、臺中市、新北市、臺南市及宜蘭縣。
優等:彰化縣、金門縣、臺北市、屏東縣、嘉義縣及新竹縣、台東縣及澎湖縣。
甲等:花蓮縣、苗栗縣及新竹市。
乙等:雲林縣及南投縣。
丙等:基隆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