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譚杰、趙奇濤/宜蘭報導】
選罷法新法上路!賴清德總統昨(18)日依法公布選罷法修正條文。 根據《中央法規標準法》規定,法條自公布日當天起算3天後生效,也就是說,自2月20日起所遞交的罷免案,將適用須附上身分證影本的加嚴新法規定。宜蘭縣民間團體趕在今(19)日將「滿城封宇」罷免立委陳俊宇連署書送交中央選委會。
今(19)日,「滿城封宇」公民團體搶在《選舉罷免法》修正條文正式生效前,前往中央選舉委員會遞交第一階段罷免民進黨宜蘭縣立委陳俊宇的連署書,正式啟動罷免程序,連署人數已達到4000以上;中選會也開立收据 乙聯交給民團。
該團體表示,這次行動是基於陳俊宇立委未能履行競選承諾、問政表現令人失望,甚至多次背離民意,使選區內許多選民對其問政感到不滿。「立委是民意代表,無法為人民發聲、履行職務的立委就該被罷免。」
該團體說,立法院三讀通過《選罷法》修正案,針對罷免門檻、連署規則等進行修法,未免後續罷免行動因新法上路而產生影響,「滿城封宇」公民團體選在新法上路前最後時刻,完成第一階段連署並將罷免連署書遞交中選會,繼續推動後續罷免行動。
《選罷法》規定,罷免立委共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須獲得選區原選舉人總數1%的連署,才能進入第二階段。若第二階段連署達標,最終將進入公民投票,由選民決定是否通過罷免案。
中選會預計將在近期內進行審查,確認連署書的有效性,並公布審核結果。「滿城封宇」公民團體強調,未來將持續監督罷免程序,並呼籲更多選民站出來表達意見,共同決定選區的未來。
根據《選罷法》規定,罷免立委共分三個階段:
- 第一階段(提議):須獲得選區原選舉人總數1%的連署,才能進入第二階段。
- 第二階段(連署):需要取得選區原選舉人總數10%的連署,方可進入最終的罷免投票階段。
- 第三階段(投票):需要投票結果達總選舉人數25%同意票,且同意票數高於不同意票,罷免案才會通過。
本屆宜蘭縣區域立委選舉人數為365,227人,對應各階段的門檻如下:
- 第一階段:需至少3,653人連署(365,227 × 1%),此次遞交超過4000份,已超過門檻。
- 第二階段:需至少36,523人連署(365,227 × 10%)。
- 第三階段:罷免投票需至少91,307張同意票(365,227 × 25%),且同意票數須高於不同意票,罷免案才算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