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陳宣良 / 宜蘭報導】
1021普悠瑪致傷亡事件,台鐵百分百是為過失,但台鐵日前想僅以賠540萬元做了事,這也未免太不負責任了吧!宜蘭縣長參選人林錦坤呼籲:台鐵應拿出最大的賠償誠意,好好給予理賠才是應有之承擔。
林錦坤指出,普悠瑪火車事故死亡,一人僅以賠償540萬元真的太低太低了吧,人命在大官眼中真那麼不值錢嗎?台鐵請别再裝傻了,好好賠償人家才是您們應負的責任!
普悠瑪事件21日發生,行政院政務委員陳美伶即於隔(22)日16:00於蘇澳榮民醫院五樓大禮堂召開1021事故善後說明,說明傷亡者後續慰問金、殯葬費等相關事宜,並就所有傷亡者賠償/特別濟助金額做出決議:
死亡 540萬:
( 1. 依鐵路法250萬及特別濟助金280萬。2. 另發慰問金10萬)。
重傷 240萬5000元:
(1. 依鐵路法140萬及特別濟助金100萬。2. 發慰問金5000元)。
其他受傷者 最高60萬5000元:
( 1. 依鐵路法40萬及特別濟助金醫療費用最高20萬。2. 另發慰問金5000元)。
另外,宜蘭縣府亦表示,隨著現場搜救行動逐漸告一段落,縣政府民政處及殯喪所也持續協助家屬辦理招魂法會、亡者大體修補及返鄉等喪葬事宜。縣府也提醒,此次事故所造成的傷亡,交通部鐵路管理局將負擔所有醫療費用、殯葬費用、慰問金及物資費用,目前暫無募款需求。
針對台鐵就普悠瑪不幸事件所提賠償方案,林錦坤則表示:請看看消費者保護法第51條中段但書,法早有明定~
按消費者保護法第 51 條規定:
【依本法所提之訴訟,因企業經營者之故意所致之損害,消費者得請求損害額五倍以下之懲罰性賠償金】、【但因"重大過失"所致之損害,得請求三倍以下之懲罰性賠償金】【因過失所致之損害,得請求損害額一倍以下之懲罰性賠償金】。
林錦坤認為,普悠瑪致傷亡事件,台鐵百分百是為過失,但台鐵日前想僅以賠540萬元做了事,這也未免太不負責任了吧!台鐵應拿出最大的賠償誠意,好好給予理賠才是應有之承擔。
相關資料請參閱~
④ 林錦坤 宜蘭縣長參選人
一、
https://law.moj.gov.tw/MOBILE/law_list.aspx?pcode=J0170001&no=51
二、
https://law.moj.gov.tw/MOBILE/law.aspx?pcode=j0170001
三、
普悠瑪出軌翻車罹難者可獲得540濟助金
https://www.kamalan-news.com/local/4/4273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