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趙奇濤 譚杰 林周龍/採訪報導】
累罰不怕!今年6月已遭環保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裁處新臺幣110萬元罰鍰的新寶元鋼鐵公司,聲稱已經改善,日前環保局稽查人員再次前往複查卻遭廠方保全人員阻撓、延時入內,做法及企圖相當惹人疑竇。環保局已依法罰鍰共計232萬5千元。
今年6月環保局查獲新寶元鋼鐵公司違反空污法規定,裁處罰鍰110萬元,後續9月份該公司主動申報已完成改善,看來已痛改前非,殊知10月25日晚間8點15分環保局稽查人員前往複查於,該公司保全人員藉口依公司規定,一定要公司主管來帶才能入內,極力阻撓環保局稽查人員直接入廠。保全人員語言間結巴緊張,明顯也是受到壓力,最後還以肉身擋在車前,惡意妨礙稽查人員進廠查核,其後廠方人員18分鐘後才姍姍來遲;另進廠稽查時製程設備運作中,其空污防制設備洗滌塔流率值顯示為700L/min,與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不符(1000-1300 L/min),已分別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8條及第24條之規定,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1條及第62條規定重罰200萬元罰鍰、妨礙稽查罰鍰20萬。
另環保局於10月29日再次進廠稽查,除主要針對該公司25日當日空污防制設備洗滌塔流率設定及操作過程等問題進行查核外,也針對該廠廢水處理設施及操作狀況進行查核,查獲該廠多處廢水單元與許可內容不符及專用水電錶未依規定逐日紀錄,其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與第18條相關規定,將依規定裁處12萬5千元罰鍰。
此外該廠人員明知廢(污)水檢測申報表之回收水及廢水產生量數據不實而故意申報不實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5條規定,涉及刑責部分將移送地檢署偵辦。
陳金德代理縣長在縣務會議後表示:阻礙稽查的部分,請環保局與法制科研議,如確認構成妨礙公務的情事,後續將移送法辦。另外相關報表偽造的部分,也將依法把負責人送地檢署偵辦。
環保局再次重申,污染行為人、公私場所及工商廠場在環境保護局稽查員出示證件後,皆應配合稽查人員進行稽查,不得有規避、妨礙或拒絕稽查之行為,否則將依違反相關法令辦理。而領有固定污染源許可證之業者,應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切勿心存僥倖而違反法令規定,一旦查獲違法事證,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最高處罰鍰新台幣2000萬元,情節重大者得令停工。
洗滌塔流率值與許可不符
反洗廢水貯槽與水許可不符 【照片/由宜蘭縣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