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趙奇濤∕宜蘭縣議會報導
礁溪溫泉風呂的委外經營案,宜蘭縣政府收回接管,雙方進行訴訟,縣府又編列3百多萬元訴訟費用,縣議員認為縣府作法不當,接管的手段粗魯,侵門踏戶、破門而入,過程草率,打擊到宜蘭投資的企業,到現在還有消費者購買的泡湯券不能使用,在議會中紛紛砲轟工商旅遊處長陳長偉,陳處長表示,縣府是依法行政,關於票券問題將再檢討,兩周內向議會提出報告。
縣府工商旅遊處編列「委託專業團體辦理礁溪溫泉公園相關法律程序及法律事務之諮詢費用」350萬元,議員審議時,與工處長對答的重點內容如下:
陳漢鍾議員說:縣府接管礁溪溫泉風呂的事,縣府有沒有違反相關法令,你能保證縣府訴訟會贏嗎?不對就是不對,不要嘴硬。
陳長偉處長說:礁溪溫泉風呂縣府接管後,目前有賺錢,我們的盈餘部分比過去的ot案多,營業時間是早上8點到晚上10點。預算中有3筆費用,第一筆是針對經營溫泉風呂的輕車公司,要採取後續相關的法律程序。
黃浴沂議員說:我車上大概還有100張溫泉的泡湯票,縣政府好像詐騙集團,跟業者掛勾,現在這些票都不能用,要怎麼換? 以前可以半夜去洗,使用到凌晨3點,現在改到10點,消費者很不方便。
左起黃浴沂議員、陳漢鍾議員
工商旅遊處長陳長偉說:現在一共有3件訴訟案子正在進行,第一個案子違反商業法的部分,輕車悠遊公司的負責人和總經理有被起訴, 第二個部分是刑法的案子,違反詐欺跟背信,檢察官的不起訴處分文書有載明,對方確有偷印票的情形,但是他偷印票是屬於契約的範圍…。
黃定和議員說:「偷」是公訴罪,你要講清楚喔,你誤導議員的判斷,契約是甲乙之間的關係。
陳處長表示:偷字用得不當,向黃議員道歉,對方印票要經縣府同意。
黃議員:不起訴處分 就應該還對方清白,你說很有把握贏,你就是贏在把老百姓的民脂民膏 350萬元拿來做你的後盾,拿去對抗、去修理。會影響宜蘭縣對外的招商行為跟形象,議會通過這筆預算就等於陪著你玩,議會和縣政府聯合起來共同打擊企業,打擊到宜蘭投資的企業,縣府接管時,我看電視播報你很威風,雖然是縣有財產,合約上跟你契約,那就是屬於他的範圍,你有經過屋主的同意? 沒有,就進去了;你有搜索票嗎?沒有; 你有指揮警察權嗎?沒有。你大剌剌直接破門而入,就像剛剛陳漢鍾議員講的縣政府就是這拗蠻,現在怕輸,又巧立名目,編350萬來做訴訟經費,這樣合理嗎 可以通過嗎?
陳處長說:跟黃議員報告,縣政府一切還是得依法進行。
黃議員說:縣府依法進行, 但是手段逾越依法執行的範圍,縣政府要用訴訟費,也應該一次一次來,打官司一庭5萬元,350萬可以出70場,你這樣編列預算合理嗎?
林成功議員說:這個案子從頭到尾就是亂七八糟,政府沒有法律概念,招商引資也是引清兵入關,廠商有沒有能力?縣政府也沒有做徵信,礁溪公園的個案是成功還是失敗?手段會不會過於粗魯?現在又編這麼多的預算,你們用絕對權力絕對腐敗的觀念編這麼多經費,廠商沒有能力跟你拖啊,縣府可以動用警察權、可以編預算,議員又不得不配合你演出,縣政府從5星級的民調現在掉到了尾端,這件事情從頭到尾有沒有檢討? 有沒有人該負責?有沒有人因為這件事而被處分?
陳處長說:合約終止,就是沒有成功。
林成功說:他們亂印票,你們還拿去做公關,坊間還有人拿那個票去做質押,主事者有沒有受處分,或是高升?
陳長偉說:我接手的時候,已經進行解約的工作,目前沒有人受處分。
林成功議員說:這個是不成功的案例,不成功又沒有人負責,就這樣不了了之嗎?大家怨聲載道, 業者也不爽,黃定和議員說你們好像「氣魄很好」,講不好聽你們是侵門踏戶,在法律上是沒有被保護的,我經過警備總部的時代,我看到宜蘭縣政府是最「目無法紀」的,農地、地價稅的問題也是。為什麼沒有人受懲處,你們說有人被懲處啊,說一套做一套,還編這麼多預算,這些都是民脂民膏,訴訟請的律師中,有你的同學,太太之間的關係也很好,陳處長你反應很快,但是不夠客觀,要懂得利益迴避。你都說失敗,為什麼都沒有人受處分,是非不明,你把這個問題反應給吳縣長,縣政府做得亂七八糟還沾沾自喜。
左起黃定和議員、吳秋齡議員、林成功議員
吳秋齡議員說: 昨天晚上接到一通電話,是購買預售券的消費者,縣政府已經接手了,為什麼只在一些特殊的管道公告,要消費者把預售票拿去換,但是消費者沒有被告知,現在已經過期了,他們受到傷害,要怎麼樣補償?你們用了一個自認為合法的手續「我已經公告」了,縣府盡到告知的義務,是消費者放棄權利,結果變成這個樣子要怎麼辦,你們有懲處嗎,沒有,照樣冷氣房在吹,薪水照領,還要編這些錢來跟人家訴訟,對這些受害的消費者怎麼辦?
陳長偉說:在去年9月份就有透過管道邀消費者開協調會、說明會和記者會, 從去年11月17號開始受理 換票工作,一直到今年三月,關於換票的事我們再繼續檢討。
吳秋齡問,怎麼檢討?現在就已經沒效了,你要拿錢出來買嗎,怎麼做要有明確的答覆。
陳長偉說:討論後的方案再跟大會報告。
吳秋齡問:什麼時候?
陳長偉說:兩個禮拜的時間。
圖片說明
主圖—陳漢鍾議員(左)質詢陳長偉處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