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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預備金掀起漫天疑雲 林姿妙鎮長出面提出說明

第二預備金掀起漫天疑雲 林姿妙鎮長出面提出說明

【記者林周龍/宜蘭報導】羅東鎮長林姿妙濫用第二預備金補助其他鄉鎮市及民間團體,掀起漫天疑雲風波,前羅東鎮民代表吳李龍,今(8)日上午在律師陳敬穆的陪同下,至宜蘭地檢署按鈴控告國民黨提名宜蘭縣長候選人林姿妙涉嫌綁反預算法,圖利罪嫌,並要求林姿妙出來說清楚講明白,羅東鎮長林姿妙於上午召開記者會表示,第二預備金相關支用皆依法行政,無任何違法情事請社會各界尊重行政官僚專業,請勿鋪天蓋地的抹黑,針對第22預備金運用說明如下。

 

一、查第二預備金不為災害準備金,二備金之執行,宜蘭縣政府及各鄉、鎮、市公所皆依預算法第70條規定辦理;若以第二預備金補助國內團體申請之計畫即為「亂花救命錢」,那本縣轄內宜蘭縣政府及各鄉、鎮、市公所等皆為違法濫用,相關人士為何獨指羅東鎮公所違法,此等指控已嚴重有因政治立場不同而偏頗之意圖。

 

二、羅東鎮公所以第二預備金補助國內團體之計畫,皆依「羅東鎮公所對各機關團體補助及捐助執行要點」辦理審核,審核通過後據以補助,查前鎮長林聰賢於97、98年度亦以第二預備金補助外鄉鎮計有53案,宜蘭縣政府107年第1季至第2季,亦以第二預備金受理核定補助計畫及活動,計有5千344萬8,000元在案(詳附件),次查全縣各機關皆以二備金補助國內不特定之團體,為何單指控羅東鎮公所圖利國內團體,此舉無非因政治因素而污名化各團體,本所重申,請各界勿因年底五合一大選,對行政機關進行各項鎮政業務抺黑及干擾

三、查審計部臺灣省宜蘭縣審計室於107年5月22日函宜蘭縣政府,有關宜蘭縣各鄉鎮市公所於104年至106度動支第二預備金數額表,分析動支事由及支用對象,宜蘭市、頭城鎮、礁溪鄉、員山鄉、五結鄉、三星鄉及本鎮均有補助國內團體案件,其中「宜蘭市」、「礁溪鄉」之動支數額達90%以上,按該室抽查結果,本所補助執行案件與本縣各公所皆依法辦理,又二備金補助各團體動支補助國內團體逾90%以上並無本所,是以,相關補助執行本所非為獨議之舉。


羅東鎮代會主席何建東今也出面力挺林姿妙,他認為第二預備金有第二預備金的動用辦法及要點,災害預備金也有自己的相關動用辦法與主計單位,但他沒有看到林姿妙動用災害預備金,認為「亂用救命錢」是一種抹黑,何建東痛批:「選舉到了,不要用口水戰唬弄選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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